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7342.“也不把这事放在心上”表出于意愿的抵制和由此产生的固执。这从“不将某事放在心上”的含义清楚可知,“不将某事放在心上”是指不注意;由于在恶人当中,不注意神性事物是由出于意愿的抵制导致的,所以这句话表示这一点;并且“不把它放在心上”含有和“坚硬”一样的意思,故也表示固执,如前所述(7272, 7300, 7338节)。至于出于意愿的抵制,要知道,意愿才是那主宰人的。有些人以为主宰人的,是理解力;但理解力并不主宰人,除非意愿有同样的倾向。理解力与意愿是一致的,因为就本身而言,理解力只是意愿所取的外在形式。此处提到的“意愿”表示人的爱之情感,因为人的爱之情感不是别的。主宰人的,就是这种情感,因为爱之情感就是他的生命。如果人的情感是爱自己爱世界的情感,那么他的整个生命就是这种情感。他也不会抵制它,因为这样做就是抵制他自己的生命。真理的原则不会给人留下任何印象;这些爱的情感若已占据主导地位,就会把真理拉到自己这一边,并歪曲它;如果真理不完全支持它,就会弃绝真理。这解释了为何信所教导的真理原则对人没有任何作用,除非主把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的情感灌输进来。人在何等程度上接受这种情感,也在何等程度上接受信之真理。构成新意愿的,就是这种爱的情感。由此可见,如果意愿有抵制,人永远不会把任何真理放在心上。正因如此,地狱里的人因对他们里面的邪恶拥有一种情感或欲望,所以无法接受信之真理,从而无法得以纠正。也正因如此,恶人会尽可能地歪曲信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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