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6378.“在血红葡萄汁中洗了袍褂”表祂的领悟力在于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从“血红葡萄汁”和“袍褂”的含义清楚可知:“血红葡萄汁”是指爱之良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从主的神性之爱所流出的神性良善,如下文所述;“袍褂”(covering或garment)是指领悟力,因为领悟力是接受者,接受者是一个容器,故像袍褂。之所以“袍褂”表示领悟力,“衣服”表示属世层(如刚才所述6377节),是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是外在之物,而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内在之物。在圣言中,由于天上的婚姻,当经上论述外在之物时,也会论述内在之物;论述真理的地方,也论述良善(参看6343节)。有时,这看似同一件事的一种重复,如此处经上说:“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血红葡萄汁中洗了袍褂”。“酒”和“血红葡萄汁”似乎描述了同一件事,“衣服”和“袍褂”也是;但它们并不一样,因为以这种方式所表达的是外在之物和内在之物。
“血红葡萄汁”表示来自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从“血”的含义明显可知,“血”是指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4735节);“葡萄”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存在于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之人当中的神性良善,因而在相对意义上表示仁之良善(5117节)。在摩西之歌中,“血红葡萄汁”具有同样的含义:
牛群的奶油、羊群的奶、羊羔的脂油、巴珊所出的公绵羊、山羊,与肥美上好的麦子,也喝未掺杂的血红葡萄汁。(申命记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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