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622.“败坏”与说服有关,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以赛亚书:
在我圣山的遍处,它们都不会作恶,不会败坏,因为地要充满对耶和华的认识。(以赛亚书11:9)
类似经文还可见于以赛亚书65:25,在那里,“作恶”与意愿或恶欲有关,“败坏”与理解力或虚假的说服有关。又:
祸哉,犯罪的民族,担着罪孽的百姓,行恶之种,败坏之子!(以赛亚书1:4)
此处和其它地方一样,“民族”和“行恶之种”表示构成意愿的邪恶,也就是恶欲;而“百姓”和“败坏之子”表示构成理解力的虚假,也就是说服。以西结书:
你在你一切的路上倒比她们更败坏。(以西结书16:47)
此处“败坏”与理解力、理性或思维的事物有关;因为“路”是一个表示真理的词。诗篇:
他们都行了败坏的事,行了可憎的事。(诗篇14:1)
此处“败坏的事”表示可怕的说服,“可憎的事”表示在行为里面,或行为所源于的污秽欲望。但以理书:
过了六十二个七,弥赛亚必被剪除,一无所有;且那将要来的首领的民要败灭这城和圣所,他的结局必与洪水一同来临。(但以理书9:26)
此处“败灭”同样表示虚假的说服,“洪水”论及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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