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5759.“你仆人中,无论在谁那里找着了,就叫他死”表做这种事的人会受到诅咒。这从“死”的含义清楚可知,“死”是指受到诅咒;因为属灵的死亡只是诅咒的状态。从刚才所述(5758节)明显可知,那些声称属于主的真理与良善属于自己的人不能在天堂,只能在天堂之外;那些在天堂之外的人就受到诅咒。不过,这条律法是基于真理的审判律法;但当审判同时也是基于良善作出的时,那些行真理与良善,然而出于无知或单纯将这些归于自己的人不会受到诅咒。在来世,有一种消磨的方法可将他们从这个错误中释放出来。此外,每个人都应当貌似凭自己行真理与良善,然而仍相信这是从主来的(2882, 2883, 2891节)。当他如此行时,随着他逐渐长大,并在聪明和信仰上成长,他就会抛弃这种错误观念,直到最终从心里承认,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他践行良善、思考真理的一切努力皆源于主。这也解释了为何约瑟所打发的那个人的确支持判罚,却很快将它搁置一边。也就是说,他支持在谁那里找着那杯,就叫谁死的判罚,但很快将它搁置一边;因为他说“现在就照你们的话就这样行吧!在谁那里找着了,谁就作我的奴仆,你们就没有罪”,这些话暗示从轻处罚。但当人们不是出于无知或单纯,而是由于他们已经在其信仰和生活上所确认的信条而如此行时,情况就不同了。然而,尽管这样,由于他们行了良善,主仍出于怜悯将某种程度的无知和单纯保持在他们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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