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5

Faith65.(3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属天的奥秘 #5747

5747.“这不是我

5747.“这不是我主人饮酒的杯吗”表有从属天层领受的内层真理与它们同在。这从“杯”的含义和约瑟的代表清楚可知:“我主人饮酒”的“杯”是指内层真理(参看5736节);约瑟,即此处“我主人”,是指属灵层的属天层(5307, 5331, 5332节),在此是指属天层,因为所论述的是内层真理,内层真理是属灵的,是从属天层发出的。按照约瑟的吩咐,杯被放在便雅悯的袋口就表示对它的接受。
  他们受到指控,好像是他们拿走了这杯。他们受到了如此的指控,而事实上,那杯早就被放在那里了;其原因从内义明显可知,这内义乃是这样:主所赐的真理起初并没有当作礼物被接受;因为在重生之前,人以为是他自己获得了他所知道的真理;只要他如此认为,就犯了属灵的偷盗罪。声称良善与真理是自己的,并将它们归于自己的功和义,就是从主那里夺走祂的东西(参看2609, 4174, 5135节)。为能代表这种偷盗行为,约瑟才做了这事;即便如此,这些人仍被指控为贼,这是为了实现一种联结。因为人在重生之前,不能不以为他是如此获得真理的。诚然,他因所受的教导而口头上说,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完全来自主;然而,他并不相信这一点,直到信仰被植入良善;只有到那时,他才开始从心里承认这一点。
  因着所受的教导而信奉某种东西完全不同于因着相信而信奉它。许多人,甚至那些未处于良善的人也能因着所受的教导而信奉某种东西;但对他们来说,所受的教导纯粹是记忆知识。但除了那些处于属灵良善,也就是处于对邻之仁的人之外,没有人能因着相信而信奉某种东西。为了实现联结,他们被指挥为贼,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约瑟因此把他们带回到自己这里,使他们对自己所行的事思考了一段时间;然后,他表明自己是谁,也就是把自己与他们联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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