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5650.“痛责我们,抓住我们”表因此,它们服从它的绝对权柄和掌控。这从“痛责”某人和“抓住”某人的含义清楚可知:“痛责”某人是指认为他应受到谴责;“抓住”某人是指使他服从权柄,在此是指服从绝对的权柄,因为接下来经上说“把我们当奴仆,抢夺我们的驴”。此中情形是这样:在属世人与属灵人,或外在人与内在人联结之前,他还要考虑他是否渴望除去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强烈欲望,连同他为这些欲望辩护所用的那类观念;考虑他是否想将统治权交给属灵人或内在人。他要思考这一切,好叫他能自由选择他所意愿的。当属世人离开属灵人去思想这种可能性时,他就会弃绝它;他爱自己强烈的恶欲,因为他爱自己和世界。因此,他会变得焦虑,以为如果这些欲望被除去,他的生命也就结束了;事实上,他将一切事物都安置在属世人或外在人中。或者他以为它们被除去后,他就无法凭自己做什么,他所思、所愿和所行的一切都要通过天堂流入,以致他不再是自己的主人。一旦属世人独自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退却并抵制。但是,当某种光明从主经由天堂流入他的属世人时,他就开始作不同的思考,也就是说,认为不如让属灵人掌权,因为这样他就能思想并意愿良善,从而能进入天堂;如果属世人掌权,这是不可能的。当他考虑到,在整个天堂,所有天使都是这样,因而体验到无法描述的喜乐时,就会与属世人争战,最终渴望服从属灵人。要重生的人就处于这种状态,以便他能在自由中转向他所意愿的地方;他越在自由中转向那个方向,就越重生。这一切就是此处内在意义上所论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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