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4955.从下文明显看出这些话包含什么。首先要知道,此处所列举的行为是依次的仁爱行为。没有人能看出这一点,除非他了解圣言的内义,也就是说,除非他知道“给饥饿的人吃、给口渴的人喝,收留客旅,给赤身露体者穿,看顾病人,来看在监里的人”表示什么。凡只根据字义思想这些行为的人会以为它们是指外在形式上的善行,除此之外再没有任何秘密可言;而事实上,所描述的每个行为都含有某种秘密事物,也就是神性,因为它来源于主。但如今这秘密不被人理解,因为现今没有仁爱的教义。事实上,人们将仁与信分离后,与仁有关的教义就消亡了,取而代之的是,与信有关的教义被发明出来,并被人接受;而这种教义根本不教导何为仁爱,何为邻舍。
存在于古人当中的教义教导仁爱的一切属和一切种,以及谁是当施以仁爱的邻舍,一个人如何成为有别于他人的不同程度和不同方面的邻舍,因而在针对不同的人时如何以不同的方式施以仁爱。古人还对邻舍分门别类,并赋予它们以名称,称有些人为穷人、穷乏人、患难的、困苦人;称有些人为瞎子、瘸子、残疾人,以及孤儿、寡妇;称有些人为饥饿的、口渴的、寄居的或客旅、赤身露体的、患病的、被捆绑的,等等。他们根据这些分类知道当向这个人尽什么义务,当向那个人尽什么义务。但如前所述,这些教义都消亡了,对圣言的理解也与它们一道消亡了,以至于如今人们只知道圣言中所提到的“穷人”、“寡妇”和“孤儿”是指字面上所指的那些人。当经上提及饥饿的、口渴的、寄居的或客旅、赤身露体的、患病的、在监里的人时,情形也一样。但事情的真相是,这些名字用来描述仁爱,即仁爱就其本质而言应是什么样,在仁爱的生活中施以仁爱应是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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