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5

Faith65.(3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属天的奥秘 #4825

4825.“她复又生

4825.“她复又生了一个儿子”表偶像崇拜。这从“儿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儿子”在此是指偶像崇拜;因为在他之前出生的表示虚假与邪恶(4821, 4823节)。由此可知三子表示偶像崇拜,因为虚假与邪恶这二者产生偶像崇拜,就包含在它里面。在犹大与迦南妇人所生的三个儿子当中,这个儿子是唯一存活下来的,犹太民族的三分之一就出自他。此处内义上的意思是,这个民族起源于偶像崇拜。这个民族非常倾向于偶像崇拜,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分的字义明显看出来;从圣言的内义清楚可知,这个民族一直是偶像崇拜的民族。因为偶像崇拜不仅在于敬拜偶像、雕像和别神,还在于敬拜没有其内在的外在事物。这种偶像崇拜行为一直存在于这个民族当中,因为他们只崇敬外在事物,将内在事物完全抛在一边,甚至不想了解它们。诚然,他们拥有神圣事物,如放有约柜和施恩座的会幕,摆入陈设饼的桌子,灯台,焚香,会幕外献燔祭和祭物的祭坛。这一切都称为神圣,会幕的至内在部分被称为至圣所,以及圣所。他们当中还有亚伦和他们的大祭司所穿的衣服,称为圣衣;因为这些还包括乌陵和土明在其中的以弗得和胸牌,此外还有其它事物。然而,这些事物本身并不神圣,而是因代表神圣事物,也就是主国度的神性属天和属灵事物,以及主自己而神圣。这些事物更不是由于它们存在于其中的人民而神圣,因为这些人对被代表的内在事物根本没有情感,只对外在事物有情感;而唯独对外在事物有情感就是偶像崇拜。这就是敬拜木、石,以及包裹它们的金、银,这出于一种错觉,即:这些物体本身是神圣的。这就是该民族过去的性质,也是如今的性质。
然而,教会的代表仍能存在于他们当中,因为代表并不关注进行代表这个人,而是关注所代表的事物(参看665, 1097e, 3670, 4208, 4281, 4288节)。因此,他们的敬拜不会使他们在来世蒙福和幸福,只在世上繁荣兴旺,前提是他们坚持作代表,不转向外邦人的偶像,因而变成公开的偶像崇拜者。因为如果他们变成偶像崇拜者,那么这个民族便再也不能代表教会的任何事物。这些就是犹大和他的迦南妻子所生的第三个儿子所表示的偶像崇拜所指的事。该民族当中的这个偶像崇拜来源于他们的内在偶像崇拜,因为他们比其他民族更陷入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4459e, 4750节)。那些陷入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人便陷入内在的偶像崇拜,因为他们敬拜自己和尘世,举行神圣仪式是为了自我崇拜和利益,也就是以自我为目的,而不是以主的教会和国度为目的,因而不是为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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