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5

Faith65.(3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属天的奥秘 #4195

4195.“拉班称那

4195.“拉班称那石堆为伊迦尔撒哈杜他”表就“拉班”所代表的良善那一方而言,它的性质。这从“称”和“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称”和“起名”是指根本性质(参看144, 145, 1754, 2009, 2724, 3421节)。在拉班所来自叙利亚的语言中,“伊迦尔撒哈杜他”表示“证据堆”(heap of witness)。在古时,这类堆是用作记号或证据,后来也用作敬拜。此处所提到的堆用作记号和证据;用作记号,是因为边界在那里;用作证据,是因为约是在那里立的,他们也不可越界害人;这一点从拉班的话明显看出来:
这石堆作证据,这柱子也作证据。我必不越过这石堆到你那里去;你也不可越过这石堆和柱子到我这里来害我。(创世记 31:52)
由此可见“伊迦尔撒哈杜他”或“证据堆”是什么意思。但就内义而言,它表示就拉班那一方,即那些处于行为良善的人,也就是外邦人那一方而言,由真理所确认的良善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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