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4113.“没告诉他就逃走了”表通过分离。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 “雅各窃取了亚兰人拉班的心,没告诉他就逃走了”在历史意义上是指雅各使拉班得着雅各一切事物的希望落空,并使他陷入沮丧的状态。因为拉班原以为雅各服事了他,雅各的一切事物就都成了他的;不仅包括他的女儿,也就是雅各的妻子,他们的儿女,还包括他的羊群,这符合那个时代所公认并接受的律法,该律法被记载于摩西五经:
你若买希伯来人作奴仆,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他主人若给他妻子,妻子给他生了儿子和女儿,妻子和儿女要归主人,他要独自出去。(出埃及记21:2, 4)
拉班原先就是这样想的,这一事实从本章后面雅各的话明显看出来:
若不是我父亲的神,亚伯拉罕的神,就是以撒所敬畏的,与我同在,你如今必定打发我空手而去。(创世记31:42)
也可从拉班的话明显看出来:
拉班回答雅各说,这女儿是我的女儿,这儿子是我的儿子,这羊群也是我的羊群;凡你所看见的都是我的。(创世记31:43)
拉班没有考虑到这一事实:雅各不是被买来的仆人,事实上根本就不是仆人,他所属的家族,比拉班本人的还要高贵,而且雅各已经接受他的两个妻子及其羊群作为他的工价。既然如此,那么这条律法就不适用于雅各。现在由于雅各的逃跑,使拉班的这个希望落空,从而使他陷入沮丧的状态,故经上说“雅各窃取了亚兰人拉班的心,没告诉他就逃走了”。这些话在内义上表示通过分离,“拉班”所表良善的状态改变。关于通过分享所产生的状态改变,可参看刚才所述(41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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