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5

Faith65.(3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属天的奥秘 #3536

3536.“他母亲就

3536.“他母亲就照他父亲所爱的作成美味”表示可喜却不可取的事物。这从利百加的代表和“美味”的含义清楚可知:“利百加”,即此处的“母亲”,是指真理方面的神性理性;“美味”是指属于真理的愉悦事物,如前所述(3502节)。此处提到的可喜事物之所以不可取,是因为它们不是来自“以扫的野味”,也就是说,不是来自纯正良善的真理(3501节),而是来自羊群里的母山羊羔,也就是来自家生良善的真理(3518, 3519节)。至于这一切意味着什么,这从前面的阐述(3502, 3512, 3518, 3519节)清楚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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