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5

Faith65.(3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属天的奥秘 #3365

3365.“以撒就往

3365.“以撒就往基拉耳,到非利士人的王亚比米勒那里”表示信之教义事物,这从 “以撒”和“亚比米勒”的代表,以及“非利士人的王”和“基拉耳”的含义清楚可知。“以撒”是指神性理性方面的主,或主的神性理性(参看1893, 2066, 2072, 2083, 2630节);“以撒”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神性理性,或主的神性理性中的神性良善(3012, 3194, 3210节),以及由以撒与利百加的婚姻所代表的神性真理(3012, 3013, 3077节);因此,“以撒”在此代表与主的理性心智中的神性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利百加与以撒在一起,被称为“妹子”。“亚比米勒”是指关注理性概念或事物的信之教义(2504, 2509, 2510, 2533节)。“非利士人的王”是指教义事物,“王”在内义上是指包含在教义中的真理(参看1672, 2015, 2069节),“非利士人”表示知识或认知的记忆知识,也就是教义事物(1197, 1198节)。“基拉耳”是指信(1209, 2504节)。从这些含义可以看出“以撒就往基拉耳,到非利士人的王亚比米勒那里”表示什么,即表示主是关注理性概念或事物,或也可说关注信之教义事物的信之教义的源头。
“教义事物”这个词用来描述构成教义的一切事物,并且只要教义能被天上的天使和地上的世人接受和承认,就说它们关注理性概念或事物。实际上,接受并承认它们的,正是理性;而理性是这样:它决不能理解神性事物,因为理性是有限的,有限不能理解任何无限之物。因此,来自主的神性真理通过表象呈现在理性面前。这就是为何教义事物只是神性真理的表象,也就是说,只是含有神性之物在里面的属天和属灵的器皿。由于神性,也就是主在它们里面,所以它们激发人的情感,主由此与天使和世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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