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3118.“那人就俯伏向耶和华下拜”表示快乐和欢喜。这从“俯伏和下拜”的含义清楚可知,“俯伏和下拜”是指快乐和欢喜。俯伏和下拜是谦卑的姿势,也就是说,它们是行为上的谦卑或谦卑的行为,无论是在悲伤的状态下,还是在欢喜的状态下:当我们想要的没有发生时,就是在一种悲伤的状态下;而当我们想要的发生时,就是在一种欢喜的状态下。如此处的情形,利百加遵从了仆人心里的愿望,给他喝瓶子的水,还让他的骆驼喝。“下拜”也可以是欢喜的姿势(参看2927, 2950节)。我之所以既提到快乐,也提到欢喜,是因为在圣言中,“快乐”论及真理,“欢喜”论及良善。此外,快乐属于脸,而欢喜属于心;或也可说,快乐属于属灵情感,或真理,而欢喜属于属天情感,或良善。因此,快乐在程度上低于欢喜,正如俯伏在程度上低于下拜。两者之间的这种关系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属灵教会成员,或教会里的属灵成员只在主面前俯伏,呼求恩典;而属天教会成员,或教会里的属天成员则在主面前下拜,祈求怜悯(参看598, 981, 2423节)。由于在圣言的每一个事物中的真理与良善的婚姻,这两个词在此都出现了(683, 793, 801, 2516, 27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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