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3077.“看哪,利百加出来了”表示来自教义事物的对真理的情感。这从“利百加”的代表清楚可知:“利百加”是指要与理性的神性良善结合的为神性的真理;但在此,她在订婚之前披上的是来自教义事物的对真理的情感的代表,因为教义事物包含真理。然而,真理不是真理,除非它拥有生命在里面,真理的生命是出于爱的情感。至于“利百加”代表要与理性的神性良善结合的为神性的真理,这从出现在本章内义中的细节明显看出来,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以撒”代表主的神性理性(1893, 2066, 2083, 2630节)。因此,成为以撒妻子的“利百加”代表在主的理性心智中要像妻子与丈夫那样与它结合的某种事物,这某种事物显然是神性真理,因为“亚伯拉罕”以同样的方式代表神性良善本身,而“他妻子撒拉”代表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本身(1468, 1901, 2063, 2065, 2904节)。以撒和利百加代表类似事物,不过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也就是祂的理性里面的事物。
一般来说,在圣言中,“丈夫”表示良善,“妻子”表示真理(1468, 2517节)。此外,一切婚姻,或一切婚姻之爱的本质也都源于主里面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神性婚姻(2508, 2618, 2728, 2729, 2803节)。对真理的情感之所以来自教义事物,是因为经上说“她出来了”,也就是说,从城里出来了,而“城”表示教义(参看402, 2449节)。真理也来自教义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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