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3066.“城内人的女儿们正出来打水”表示对真理的情感和通过这些情感所获得的教导。这从“女儿”、“城内人”和“打水”的含义清楚可知:“女儿”是指情感(参看489-491, 2362节);“城内人”是指真理,因为在圣言中,一座城的居民有时被称为“城内人”,有时被称为“城的居民”。当圣言称他们为“城内人”时,他们表示真理;当圣言称他们为“城的居民”时,他们表示良善。至于“人”(men,即男人)表示什么,可参看265, 749, 915, 1007, 2517节;“居民”表示什么,可参看2268, 2451, 2712;“城”表示什么,可参看402, 2450, 2943节。上面这些词的含义从“打水”的含义也明显可知,“打水”是指接受教导(参看3058节)。由此明显可知,“城内人的女儿们正出来打水”表示对真理的情感和通过这些情感所获得的教导。
没有人是通过真理被教导的,唯有对真理的情感教导人。真理若缺乏情感,的确会像声音那样灌进耳朵,但不会进入记忆。使它们进入记忆并留在那里的,是情感。因为作为情感对象的良善就像土壤,真理像种子一样被播种在这土壤中。然而,土壤,也就是情感如何,从播种在那里的种子中长出来的东西就如何,或说这土壤的品质,也就是情感的本质决定了从这种子产出之物的性质。目的或功用决定了土壤或情感的品质,因而决定了从播种在那里的种子中产出之物的品质。或你若愿意,也可以说爱本身决定了它,因为爱是一切事物的目的和功用;除了我们所爱的东西外,我们不会把任何东西视为我们的目的和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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