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5

Faith65.(3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属天的奥秘 #3017

3017.“耶和华在

3017.“耶和华在一切事上都赐福给他”表示当一切事物都被主按神性秩序重新排列时,或也可说,当主按神性秩序重新排列一切事物时。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耶和华”是指神性本身方面的主,或主的神性本身(参看1343, 1736, 1815, 2004, 2005, 2018, 2025, 2921节);在这种情况下,“亚伯拉罕”代表神性人身或人性方面的主,或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2833, 2836节)。因此,当经上说“耶和华在一切事上都赐福给亚伯拉罕”时,这句话在内义上的意思是,主从神性本身按神性秩序重新排列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一切事物,因为当论及主的人身或人性时,“赐福”就表示这些事。当论及人时,“被赐福或蒙福”表示富有属灵和属天良善(参看981, 1096, 1420, 1422节);当主按属灵和属天的秩序,因而按神性秩序的形像和样式(1475节)重新排列人里面的事物时,人就富有它。人的重生不是别的。
至于“主按神性秩序重新排列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一切事物”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这从本章接下来的内容明显可知,即:以撒所代表的主的神性理性是从亚伯拉罕所代表的神性良善成孕,从撒拉所代表的神性真理出生的;现在,它按神性秩序被重新排列,以便来自人身或人性本身的神性真理能与它结合。这些就是本章内义所包含的奥秘。天使在他们从主所获得的清晰的光中看到它们,因为在天堂之光中,这些奥秘如在大白天那样清晰可见。而在世人所住的世界之光中,几乎什么东西都看不见;只有重生之人以一种模糊的方式在某种程度上看到某种东西,因为他们也拥有某种程度的天堂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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