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2836.“亚伯拉罕给那地方起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把他们,即属灵人所带入的状态的性质。这从“起名”和“地方”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起名”是指知道人或事物的性质(参看144, 145, 1754, 1896, 2009节);“地方”是指状态(参看1273-1277, 1376-1381, 2625节);“亚伯拉罕”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参看2833节)。由此明显可知,“亚伯拉罕给那地方起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把属灵人所带入的状态的性质。前面说明,属灵人通过主的降世而得救(2661, 2716节);还说明,他们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光照(2716节);此外,主规定,那些拥有仁之信,也就是拥有仁爱的人应当得救,如本节继续所说的。这就是本节这些话所表示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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