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2531.“所以我不容许你接触她”表示根本没有请教过理性。这从“容许接触”和撒拉的含义清楚可知:“容许接触”是指请教,这也是“亲近她”的含义(20:4;2519节);作为妹子的撒拉,也就是此处的代词“她”,是指理性(参看1495, 2508节)。
为了进一步了解信之教义是怎么回事,即:信之教义是属灵的,来自一个属天源头,要知道,这种教义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因而完全是神性。神性之物是无法理解的,因为它超越一切理解,甚至超越天使的理解。然而,这本身超越理解的神性仍能通过主的神性人身进入人的理性。当流入人的理性时,它就在那里照着那里的真理被接受。因此,它以各种方式被接受,因人而异。人所拥有的真理越纯正,神性流入也越完美地被接受,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就越被光照。
主的圣言包含真理本身在里面,尽管它的字义包含的是适合那些处于外在敬拜的人理解的真理;而它的内义包含的是适合那些系内在人,也就是在教义,同时在生活上就像天使一样的人理解的真理。后者的理性由此被光照到这种程度:这种光照好比众星和太阳的光辉(但以理书12:3; 马太福音13:43)。这表明学习并接受内层真理何等重要。诚然,人们能学习这些真理,但永远不能接受它们,除非他们爱主,至少信主。正如主是神性良善,祂也是神性真理,因而是教义本身,因为真正的信之教义所教导的一切都关注主,也关注天国和教会,以及天国和教会的一切;但这一切都属于主,是中间目的;而最终目的,也就是主,通过这些中间目的被关注。
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就真理和良善而言,祂就是教义本身;因此,教义唯独关注祂: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7)
此处“道路”是指教义,“真理”是指构成教义的一切,“生命”是指作为真理生命的良善本身。主在约翰福音还教导,对主的爱或对主的信就是那接受者:
祂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1-13)
“从神生的”是那些处于爱,并由此处于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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