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5

Faith65.(3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属天的奥秘 #2227

2227.“亚伯拉罕

2227.“亚伯拉罕必要成为一个又大又多的民族”表示一切良善和由此衍生的一切真理都将来自主。这从“亚伯拉罕”的代表和“民族”的含义清楚可知:前面多次说明,“亚伯拉罕”是指主;“民族”是指良善,如前所述(1159, 1258-1260, 1416, 1849节),此处“一个又大又多的民族”表示良善和源于这良善的真理。“大”论及良善,“多”论及真理,这一点从圣言的其它地方明显看出来,只是我不会在此引用它们。源于良善的真理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属灵良善。
有两种彼此不同的良善,即:属天良善和属灵良善。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属灵良善是对邻之爱的良善。后者,或属灵良善来自前者,或属天良善。因为没有人能爱主,除非他也爱他的邻舍。对主之爱就包含对邻之爱,因为对主之爱来自主,因而来自对全人类的爱本身。住在对主之爱里面就等于住在主里面;凡住在主里面的,不能不住在祂的爱里面;而祂的爱面向人类,因而面向邻舍;因此,他在这两种良善,即属天良善和属灵良善里面。属天良善才是最纯正的良善本身;而属灵良善是属天良善的真理,或源于属天良善的真理。这真理是属灵良善,如所说的。前者是“大”所表示的,而后者是“多”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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