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162.真理和公正的一切律法都是从属天的源头,或属天人的生命秩序流出的。事实上,整个天堂就是一个属天人,因为唯独主是属天人,是天堂和属天人中的每一个事物的全部。这就是为何他们被称为属天的。由于真理和公正的一切律法都是从属天的源头,或属天人的生命秩序降下的,所以婚姻的律法以一种特别的方式如此降下。世上的一切婚姻都必须源自并遵照天堂的婚姻;该婚姻是由一位主与一个天堂,或一个以主为头的教会构成的。由此而来的婚姻的律法是这样:必须是一夫一妻,这种情况下,他们就代表天堂的婚姻,是属天人的一个典范。该律法不仅被揭示给上古教会的人,还被铭刻在他们的内在人中。因此,那时一个男人只有一个妻子,他们组成一个家庭。但当他们的后代不再是内在人,而是变成外在人时,就开始娶多个妻子。
由于上古教会的人因他们的婚姻而代表天堂的婚姻,所以婚姻之爱对他们来说就是一种天堂和天堂的幸福。但当教会衰退时,他们就再也感知不到婚姻之爱中的任何幸福了,反而以娶多个妻子为乐,而这种快乐是外在人的快乐。主称之为“心硬”,因此缘故,摩西允许他们娶多个妻子,如主自己所教导的:
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写这条例给你们。但从起初创造的时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个肉体。既然如此,他们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个肉体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马可福音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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