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1608.“和你的种,直到永远”表示那些将要信祂的人。这从“种”的含义清楚可知,“种”是指信,事实上是指仁之信,如前所述(255, 256, 1025节)。天国要赐给祂的种,也就是那些信祂的人,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约翰福音3:35-36)
同一福音书: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约翰福音1:12-13)
从上述经文明显可知何为信仰或相信祂,也就是说,这信与那些接待祂,信祂,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的人同住。“肉欲”是指违背爱和仁的东西,因为这就是“肉”所表示的(999节);“人意”是指违背源于爱或仁之信的东西,因为这就是“人”所表示的。事实上,造成分离的,是肉欲和人意;而进行联结的,是爱和来自它的信。因此,那些拥有爱和来自爱的信之人才是从神生的人。他们因从神而生,故被称为“神的儿女”和“祂的种”,天国被赐给他们。本节这句话,即“凡你所看见的一切地,我都要赐给你和你的种,直到永远”就表示这些事。
凡愿意反思这个问题的人都能清楚看出,天国无法被赐给那些信缺乏仁的人,也就是那些声称自己有信,却仇恨邻舍的人。当仇恨,也就是地狱构成生命时,这种信不可能拥有任何生命在里面,因为地狱纯由仇恨构成,不是人经遗传得来的那种仇恨,而是他通过他所过的实际生活获得的那种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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