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1363.亚伯兰、拿鹤、哈兰是他拉的儿子,也是以他们命名并作为祖先的民族,他们在此表示偶像崇拜,这从前面(1358节)的阐述和说明,以及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即:“他拉”表示偶像崇拜,而他们都是他拉的儿子。不过,如果检查一下偶像崇拜的种类,就能看出此处他拉的这三个儿子和后来哈兰的儿子罗得表示哪种偶像崇拜。偶像崇拜一般有四种,一种比一种更内在。三种更内在的偶像崇拜就像同一父母的儿子,而第四种则像第三种的儿子。偶像崇拜有内在和外在的:内在的是那些定人罪的,而外在的则不那么定人的罪。偶像崇拜越内在,就越定人的罪;越外在,就越不定人的罪。内在偶像崇拜者不承认神,而是崇拜他们自己和这个世界,视其一切欲望为偶像。然而,外在偶像崇拜者能承认神,即便他们不知道谁是宇宙之神。内在偶像崇拜者从他们所获得的生活就能被认出来;这种生活偏离仁爱的生活到何等程度,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是更内在的偶像崇拜者。外在偶像崇拜者仅从他们的敬拜就能被认出来;他们虽的确是偶像崇拜者,却仍能拥有仁爱的生活在里面。内在偶像崇拜者能亵渎神圣事物,而外在偶像崇拜者则不能;因此,为了防止亵渎神圣事物,外在偶像崇拜被容许,这从前面的说明(571, 582节;11:9;1327节)清楚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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