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1077.必须简要说明,在此被称为“含”和“迦南”的人,也就是那些将信与仁分离,并因此使敬拜只专注于外在事物的人不可能知道良心是什么、源于何处。良心是通过信之真理形成的,因为人所听到、承认并相信的东西构成他里面的良心。之后,违背这些东西行事对他来说就是违背良心行事,谁都能清楚看出这一点。这就是为何人永远不可能获得真正的良心,除非他听到、承认并相信的东西是信之真理。因为人通过信之真理(当主在仁爱中作工时)重生,因而通过信之真理获得良心,良心就是新人自己。由此明显可知,信之真理是实现这一切所凭借的手段,也就是说,人可以藉着它们照信的教导去生活;而信的基本教导是爱主高于一切,并爱邻如己。如果他不照着这些真理生活,那么信岂不成了空洞的东西,仅仅是一个冠冕堂皇的词语,或脱离天堂生活的东西?凡脱离天堂生活的东西都无法提供救恩。
认为无论一个人如何生活,只要有信,他都能得救,就是说即便没有仁爱、良心,他也能得救。这等于说,只要他有信,即使他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才获得信,尽管他一生都在仇恨、报复、抢劫、通奸中度过,总之,就是做一切违背仁爱和良心的事,他仍能得救。让这种人认真思考一下,当他们处于这种错误假设时,是什么样的信之真理形成他们的良心?它岂不是虚假?如果他们以为自己有点良心,这良心也仅仅是外在约束,如对法律的惧怕,对丧失地位、金钱,以及这些东西所带来的威望的惧怕。这些惧怕构成他们所谓的良心,这种良心会促使他们不去伤害邻舍,而是善待他。然而,由于这不是良心,因为它不是仁爱,所以一旦这些约束放松或解除,这种人就会冲进最邪恶、最淫秽的行为。而那些虽声称唯信得救,却仍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则截然不同;因为他们的信有来自主的仁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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