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5

Faith65.(3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属天的奥秘 #10618

10618.“长久忍

10618.“长久忍耐不发怒”表神性仁慈。这从“长久忍耐不发怒”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耶和华时,“长久忍耐不发怒”是指祂长期容忍一个人的邪恶;因为“长久忍耐”表示长期容忍和忍受,而“发怒”表示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邪恶。当论及耶和华时,“发怒”之所以表示一个人的邪恶,是因为发怒的,是邪恶,从来不是良善;邪恶是存在于人里面的东西,从来不是存在于主里面的东西;因为主是良善本身。尽管如此,愤怒还是被归于主,因为当一个人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或由于邪恶而受到惩罚时,在他看来情况就是如此。由于当论及耶和华时,“长久忍耐不发怒”表示长期容忍一个人的邪恶,故可推知,这句话表示神性仁慈。
  关于愤怒,要进一步知道,邪恶会发怒,但良善从不发怒;因为发怒就是向别人意愿邪恶,这是良善永远不可能做的事,因为良善在于向别人意愿良善。一切邪恶都含有敌意、仇恨、报复和残忍在自己里面;邪恶就在这些里面并从这些当中获得自己的快乐。此外,邪恶仇恨良善,因为良善反对它的快乐。因此,当邪恶无法伤害良善时(邪恶总是试图如此行),它首先会感到恼怒,然后就会发怒。无论你说邪恶,还是说一个邪恶的人,意思都一样,因为邪恶存在于这人里面,如同存在于它的主体里面。邪恶因以这种愤怒的方式反对良善,故也如此反对神性;因为一切良善由于来自神性,故是与人同在的神性。这解释了为何一个邪恶的人总是向神性发怒,尽管表面上当着别人的面,他说得好像他不是。
  他之所以如此说话,要么是因为假冒为善,要么是因为他希望神性在一切事上都迎合他,给他凡他想要的,甚至为了他而向他所仇恨的一切人报仇雪恨。但是,一旦他看到这一切没有发生,尤其是如果他本人因自己的邪恶而受到惩罚,他就会向神发怒,并且如此愤怒,以至于弃绝神,从心里诅咒祂。这一事实在来世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在那里,一个人照他的内在想法和愿望行事,而不是像在世时那样照他的外在伪装行事。在来世,惩罚附属于邪恶,可以说天生就在邪恶里面。“怒气”是指邪恶(参看6358, 6359节);怒气和邪恶被归于神,而事实上,它们属于人,存在于人里面,邪恶根本不来自神(9306, 10431节);邪恶自带惩罚(1857, 8214, 8223, 8226, 90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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