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10472.“你知道这百姓,他们是专于作恶的”表这个民族的兴趣在于与神圣的内在之物分离的外在之物。这从“恶”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恶”和“罪”是指与神性的断绝、分离,以及对它的一种背离(参看4997, 5746, 5841, 9346节)。之所以说“与神圣的内在之物分离”,是因为当外在之物与内在之物分离时,它也与神圣之物分离;因为一个人里面的神圣之物居于他的内在。从天堂流入并与人同住,也就是经由 天堂来自主之物就被称为“神圣”。天堂流入一个人的内在,并经由这内在流入他的外在;因为人的内在是照着天堂的形像,因而是为了接受属于那里的属灵事物而被造的;外在是照着世界的形像,因而是为了接受属于那里的属世事物而被造的(9279, 10156节)。由此明显可知一个外在与内在分离的人是什么样,也就是说,他的兴趣只在于尘世、世俗和肉体事物。那些兴趣只在于这些事物的人不明白何为内在,因而也不明白何为关心天上的神性事物。他们以为,当他们去做那些构成教会的外在敬拜的事时,也就参与了神性的事。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在这种时候,要么他们从小就已习惯的肉体快乐主宰了他们的心智,要么他们可以在他人面前表现的世俗目的激励着他们,要么履行他们的职责所获得的利益或赢得的声望成为他们的动机。因此,他们对尘世、世俗和肉体事物感兴趣,对天上的神性事物不感兴趣。而那些兴趣在于来自内在之物的外在事物之人则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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