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5

Faith65.(3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属天的奥秘 #10463

10463.“用火焚

10463.“用火焚烧”表完全源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这两种爱注定要下地狱。这从“火”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把最天堂的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地狱的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参看4906, 5071, 5215, 6314, 6832, 6834, 6849, 7324, 7575, 10055节)。因此,“用火焚烧”表示完全充满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而注定下地狱;因为当这些爱掌权时,它们就构成人里面的地狱。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各处所说的“地狱之火”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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