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10255.“一半,就是二百五十”表相应的量。这从系之前数字的一半的数字的含义清楚可知,系前一个数字的一半的数字是指在某种程度上存在之物,以及足够的量,或目的或功用所需的量,因而也指相应的量。正因如此,“二百五十”因是之前数字的一半,也就是说,是数字“五百”的一半,故表示相应的量。举个例子有助于阐明这一切。以数字“十”为例。当这个数字表示所有人时,它的一半,或五就表示他们当中的一些人;当十表示完整或完全之物时,五就表示一个足够的量;但当十表示大量时,五就表示些许等等。其它所有数字在减半时也是这种情况。“五”表示人们当中的一些,以及在某种程度上存在之物,或些许,同样表示一个足够的量和目的或功用所需的量(参看4638, 5708, 5956, 9102, 9689节)。因此,当“十”表示所有人,完整或完全之物,或大量时,“五”的各种含义都与数字“十”的含义有关。“五十”相对于“一百”、“二百五十”相对于“五百”的含义也一样。数字是大还是小则无所谓;大数字和构成它们的小数字具有同样的含义(参看5335, 5708, 7973节);在圣言中,数字表示属灵的真实事物(参看9488, 10127节提到的地方)。由此可见,现在这个数字,就是之前数字的一半,并非表示对内层真理的感知相对于对外层真理的感知是一半,而是表示相应的量。天上的事物不像地上的事物那样可以测量和数算,因为天上没有空间和时间,取而代之的是状态,状态的性质和数量不是用任何数算来感知的。数算和测量与诸如属于时空的那类事物,因而与那些适合自然界的最低层的事物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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