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5.(3)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已经说明。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这些话基本如下:
在异象中,我看见一只公绵羊,长着两个高角,一角高过另一角。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往北、往南抵触,日渐壮大。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整个地面;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它大发烈怒,猛力向公绵羊冲去,折断它的两角,将它触倒在地,践踏它。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日出之地、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甚至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践踏它们。这山羊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他常献的祭,抛下他圣所的住处,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说,到傍晚和早晨,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但以理书8:2–14)
10055.“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表源于神性之爱的一切事物。这从“献给耶和华的火祭”的含义清楚可知。“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指它源于神性之爱,因为在圣言中,“火”表示两方面意义上的爱,当论及耶和华或主时,它表示神性之爱。“火”表示两方面意义上的爱(参看4906, 5215, 6314, 7324节);就论述耶和华或主的至高意义而言,它表示神性之爱(参看6832, 6834, 6849节)。燔祭之所以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因为神性取得人身,通过这人身与地狱争战并征服它们,同时将它与神性合一,好拯救人类,祂如此行是出于纯粹的爱。这种合一由“燔祭”来表示(参看10042, 1005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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