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六、灵界中的荷兰人
48.我在前面(20节)说明,阅读圣言并敬拜主的基督徒在整个灵人界的各民族和各人民的中心,因为他们享有最大、最强的属灵之光;这光从他们如同从一个中心散发到整个周边区域,直至最边远之处,带来光照;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新教徒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属灵之光的接受方式而在这个基督徒中心区域内有指定的地方。由于英国人所拥有的这光储存在他们的理解力部分,所以他们在这个中心区域的至内层。由于荷兰人所拥有的这光与属世之光联系更紧密,以至于这光在他们当中不是那么雪白,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不完全透明的品质,这种品质接受既来自属灵之光,同时来自属灵之热的理性,所以他们在基督徒中心区域的东方和南方获得住处:在东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热,这热赋予他们仁;在南方是因为他们能接受属灵之光,这光赋予他们信。
灵界的方位不像自然界的方位,住处的位置取决于对信和爱的接受:住在东方的,在爱和仁上比较突出;住在南方的,在聪明和信仰上比较突出;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41-153节)。他们之所以占据基督徒中心区域的这些方位,另外一个原因是,他们爱的目的是贸易,金钱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这是一种属灵的爱。然而,如果爱的目的是金钱,贸易成为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那么这就是一种被贪婪所玷污的属世之爱。荷兰人比其他人更拥有刚才所提到的属灵之爱;就其本身而言,这爱等同于公共利益,包含并促进了他们祖国的利益。
SS6.从主依次发出属天层、属灵层和属世层。从祂的神性之爱发出之物被称为属天层,是神性良善;从祂的神性智慧发出之物被称为属灵层,是神性真理;属世层是这两者的产物,是它们在最低层或最表层的一个综合体。主的属天国度的天使,就是构成第三层或最高层天堂的天使,处于从主发出、被称为属天层的神性,因为他们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主的属灵国度的天使,就是构成第二层或中间层天堂的天使,处于从主发出、被称为属灵层的神性,因为他们处于来自主的智慧之真理。但世上的教会之人处于神性属世层,也是从主发出的。由此可推知,神性在从主发出直到其最低层或最表层的过程中,是通过三个层级降下来的,被称为属天层,属灵层和属世层。从主降至人类的神性是通过这三个层级降下的;当降下来时,它包含这三个层级在里面。一切神性事物都具有这种性质。当在它的最低层级中时,它便存在于其完全之中。这就是圣言。它在其最低层或最表层的意义上是属世的;在其内在意义上是属灵的,在其至内在的意义上是属天的,在每种意义上都是神性。圣言就具有这种性质,这一点并未在它的字义,也就是属世意义上显现,因为迄今为止,这个世界上的人对天堂一无所知,因而对属灵层和属天层一无所知,故对这两个层级与属世层级之间的区别一无所知。
注:天堂由两个国度构成,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20—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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