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4683.“告诉他哥哥们”表当着那些持分离之信之人的面,或对着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这从“约瑟的哥哥们”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瑟的哥哥们”是指从仁转向信的教会,或抽象意义的信之事物,如前所述(4665, 4671, 4679节);在此是指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因为接下来的话,即“他们就越发恨他”表示更大的蔑视和憎恶。关于这个教会,真相是这样:在该教会存在之初,其成员宣讲仁爱。不过,他们如此行仅仅基于教义,因而基于记忆知识,而非仁爱本身,因而基于情感或发自内心。随着时间推移,当仁爱与情感在他们心里被抹去时,他们就宣讲信仰;最后,当仁爱荡然无存时,他们就只宣讲信仰,声称这没有行为的信仰能使人得救。这时,他们不再将行为称作仁爱行为,而是称作信仰行为,美其名曰“信仰的果实”。
诚然,该教会成员以这种方式将仁与信联结起来,但他们只是基于教义,而非生活如此行。由于他们丝毫不将救赎赋予信仰生活,或良善,只将其赋予信仰(尽管他们从圣言,以及他们自己的理解力清楚知道,没有生活,教义什么也不是;或没有果实,信仰什么也不是),所以他们将信仰的拯救能力赋予信仰。因此,他们也以这种方式放弃信仰的果实;殊不知,一切信心都是因生活的目的而存在的;纯正的信心只能存在于良善中,错误和虚假的信心甚至有可能存在于邪恶中。他们为了进一步将信与仁分开,还坚持声称:一瞬间的信心就能使人得救,即便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无论以前的生活是什么样。尽管他们知道,死后,每个人的生活仍与他同在,各人将照各人的生活行为受审判。从这几句话可以看出,与仁分离之信是何性质,因而视信仰而非信仰生活为本质的教会是何性质。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接下来的几章进一步论及由此,如同从其源头那样流出的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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