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4

Faith64.(2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28

L28.⑸“人子”也

L28.⑸“人子”也表示圣言方面的主,是先知也被称为人子的原因。先知之所以被称为人子,是因为他们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源于圣言的教会教义。在天堂,对圣言中提到的“先知”并没有其它理解;因为先知的灵义,和人子的灵义一样,是指源于圣言的教会教义;当论及主时,“先知”表示圣言本身。先知但以理就被称为“人子”,这可见于但以理书(8:17)。先知以西结被称为“人子”,这可见于以西结书(2:1, 3, 6, 8; 3:1, 3, 4, 10, 17, 25; 4:1, 16; 5:1; 6:2; 7:2; 8:5, 6, 8, 12, 15; 11:2, 4, 15; 12:2, 3, 9, 18, 22, 27; 13:2, 17; 14:3, 13; 15:2; 16:2; 17:2; 20:3, 4, 27, 46; 21:2, 6, 9, 12, 14, 19, 28; 22:18, 24; 23:2, 36; 24:2, 16, 25; 25:2; 26:2; 27:2; 28:2, 12, 21; 29:2, 18; 30:2, 21; 31:2; 32:2, 18; 33:2, 7, 10, 12, 24, 30; 34:2; 35:2; 36:1, 17; 37:3, 9, 11, 16; 38:2, 14; 39:1, 17; 40:4; 43:7, 10, 18; 44:5)。从引用的所有经文明显可知,就神性人身而言,主被称为“神的儿子”,就圣言而言,被称为“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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