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9826.“杂色的内袍”表直接从神性属天层发出、从至内在存在于那里的神性真理。这从“内袍”的含义清楚可知,“内袍”是指属世真理。但当论述的主题是亚伦,而亚伦的衣服代表主的属灵国度的真理(参看9814, 9822节)时,“内袍”表示从至内在存在于这国度中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从神性属天层,就是主在至内层天堂的神性良善最近发出之物(“内袍”表示这类事物,可参看4677节)。因为天堂有三层,即:被称为属天层的至内层,被称为属灵层的中间层和接近属世之物的最低层。在至内层天堂掌权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在中间天堂掌权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在最低天堂掌权的,是信之良善。这些天堂彼此完全不同,相互分离,以致在这一层天堂的,不可能过到另一层天堂去。然而,为使它们构成一个天堂,它们通过居间的天使社群联结起来;以这种方式一个天堂从另一个天堂发出。因此,由于亚伦的衣服代表属灵天堂,因而代表在其适当次序中的该天堂的真理,故显而易见,被称为“杂色内袍”的最里面的衣服代表那里直接从神性属天层发出的至内在真理。经上之所以说“杂色”,是因为它是一件织成的衣服,这从出埃及记后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他们用织工为亚伦和他的儿子作细麻布的内袍。(出埃及记39:27)
内袍由细麻布来做,是为了可以代表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细麻布”表示这种真理(参看946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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