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8993.“人若卖女儿作婢女”表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这从“人的女儿”和“婢女”的含义清楚可知:“人的女儿”是指对真理的情感,因为“女儿”表示情感(参看2362, 3963节),而“人”表示真理(5414, 5879, 5951, 7957, 8234节);“婢女”是指外在或属世情感(2567, 3835, 3849节)。因此,“人的女儿被卖作婢女”表示源于属世情感和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
属世的快乐是指发源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快乐。处于发源于这些爱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是那些要么为了利益,要么为了重要地位,而不是为生活而学习教会的教义,也就是所谓的信之真理的人。对真理的这类情感并非发源于属灵良善,而是发源于属世的快乐,它们由被卖作女奴或婢女的以色列人的女儿来代表。源于自我之爱或尘世之爱的一切都不是自由,而是奴役。至于何谓自由,何谓“奴役”,可参看前文(892, 905, 1947, 2870-2893, 6205节)。由这些爱所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的性质就接下来的经文在内义上所描述的。
要牢记一点:对真理的纯正情感在于意愿并渴望为了作为目的的良善功用,为了生活而知道真正的信之真理;但并不纯正的对真理的情感则在于为了自我,因而为了获得重要地位、谋取金钱利益而意愿并渴望真理。那些处于来自这种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不在乎他们所学习的真理是否纯正,只要它们能冒充或被当作真理就行。因此,他们只认可他们所出生的教会的教义,无论这些教义是不是真的。就真理本身而言,他们还陷入黑暗,因为世俗的目的或利益,自私的目的或重要地位完全蒙蔽了他们的双眼。
但那些拥有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之人,也就是那些为了良善的功用、为了他们当过的生活而渴望知道真理的人也遵守教会的教义,直到他们达到开始独立思考的年龄。然后,他们就查考圣经,求主光照;当被光照时,他们从心里欢欣鼓舞。因为他们知道,如果他们所出生的地方有别的教会教义,甚至有最大的异端,那么若不出于对真理的纯正情感查考圣经,他们就会留在这教义中;例如,他们若生来就是犹太人,或苏西尼派,就会这样做。由此明显可知那些拥有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之人究竟是谁,是何性质;那些拥有不纯正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又是谁,是何性质。那些拥有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之人在代表意义上由以色列人的女儿来表示;而那些拥有不纯正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在代表意义上则由以色列女儿当中的婢女来表示,她们就是现在所论述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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