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8976.“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表一种未经他这一方的努力所确认或强化的真理的状态。这从“第七年”和“白白地”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七年”是指良善与真理结合的一种状态;因为“第七年”与“第七天”或“安息日”所表相同,而“第七天”或“安息日”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或天上的婚姻,因而表示在一种奴役的状态之后到来的一种平安的状态(参看8494, 8495, 8510, 8888, 8890, 8893节);不过,在此处,由于所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充满真理,却未充满相应的生活良善的人,故“第七年”表示一种确认或强化的真理的状态。原因在于,这些人中间没有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不像那些充满仁之良善,在代表意义上由“以色列人”来表示的人;取代这种结合的,是对真理的确认或强化。“白白地”是指未经他们这一方的努力,因为当他们承受劳苦和某种争战时,与他们同在的信之真理被主确认或强化,未经他们的任何努力。在以下经文中,“白白地”或“自由地”所表相同:
我要将生命水的泉源白白赐给那口渴的人喝。(启示录21:6)
启示录:
听见的人也该说,来!口渴的人也当来;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启示录22:17)
以赛亚书:
你们一切干渴的都当就近水来,没有银钱的也可以来。你们都来,买了吃;我说,不用银钱,不用价值,也来买酒和奶。(以赛亚书55:1)
“水”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酒”表示来自那里的良善之真理;“奶”表示真理之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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