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4

Faith64.(2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属天的奥秘 #8876

8876.“我必追讨

8876.“我必追讨自父及子的罪”表随之源于邪恶的虚假的繁衍。这从“追讨父的罪”和“子”的含义清楚可知。“追讨父的罪”是指邪恶的繁衍;“追讨”之所以表示繁衍,是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完全弃绝神性的人,因而是那些不同支接受良善,而是接受邪恶,并且常常如此的人,邪恶不断在这类人身上增长,这就是它的繁衍;“父”表示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参看3703, 5902, 6050, 7833, 7834节)。“子”是指真理(1147, 2623, 3373节),因而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就最接近文字的意义而言,“追讨自父及子的罪”并非表示儿子要为父亲的罪孽受惩罚,因为这违反神性(申命记24:16);相反,就这层意义而言,意思是邪恶在父亲那里增加,进而通过遗传传给孩子;于是,邪恶便代代累积增加(2910, 3701, 4317, 8550, 8551节)。然而,就灵义而言,“父”并非表示父亲,而是表示邪恶;“子”也并非给儿子,而是表示虚假;因此,这些话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的不断繁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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