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8861.“神吩咐这一切的话说”表为天上和地上之人的神之真理。这从“耶和华吩咐的话”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吩咐的话”是指神之真理,因为神所说的话只是真理。也正因如此,神之真理被称为“圣言”,“圣言”就是主,正如约翰福音中(1:1)所说的,因为当主在世时,祂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后来等到祂得了荣耀,就变成神性良善;从这时起,一切神性真理皆从祂发出。这神性真理作为光来到天使面前,这光还光照我们的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
这种内在视觉因看不到属世事物,而是看到属灵事物,故以真理为它的对象。在属灵的理解层面,它以被称为信之真理的属灵真理为它的对象。但在属世的理解层面,它以涉及一个人作为公民的角色的真理,也就是与公正有关的真理,以及涉及一个人在私人生活中的角色的真理,也就是与品行或信誉有关的真理,最后以属世真理,也就是由外在感官,尤其视觉所感知到的对象所形成的结论为它的对象。由此可见真理遵循哪种次序,所有真理,无论集合在一起的,还是单个的,都来源于神之真理,神之真理是万物的内在初始。此外,它们所在的形式也来源于同一源头,因为这些形式被造来接受并包含它们。这一切表明当如何理解约翰福音(1:1-3)中的这一教导:万物是藉着圣言造的;因为神之真理是至高无上的本质实体,是独一的真正实质,万物都皆通过这实体、实质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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