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7930.“施加灾殃”表他们给自己带来的诅咒。这从“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灾殃”在此是指对那些属于教会,却陷入与仁分离之信之人的诅咒(参看7879, 7926节)。是恶人自己给自己带来诅咒(参看7926节)。
7930a.“这事,你们要永远守着,作为你们和你们子孙的定例”表从今以后对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来说,这一切将符合神性秩序。这从“永远守着这事”和“作为定例”的含义,以及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永远守着这事”是指从今以后,这一切都要遵守;“作为定例”是指符合秩序(参看7884节);以色列人,即此处的“你们和你们子孙”,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4286, 6426, 6637, 6862, 6868, 7035, 7062, 7198, 7201, 7215, 7223节)。“秩序”是指自主通过祂的神性人身开始给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带来秩序,这是复活后随即发生的事(马太福音28:18)之时起就存在于天堂的秩序。按照这种新秩序,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现在能被提入天堂,享受永恒的福分;按照以前的秩序,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以前,主通过天堂把一切事物归入秩序;但后来,祂通过祂在世时已经荣耀并将之变成神性的人身而如此行。对祂人身的荣耀带来如此大的力量增长,以致那些以前无法被提升的人被提入天堂;而且恶人从四面八方退离,被关在自己的地狱。这种秩序就是此处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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