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768.“挪亚”表示属于该教会的东西,“闪、含、雅弗”表示属于源自该教会的众教会的东西。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他们在此没有像前面(7:7)那样简单地被称为“他的儿子”,而是加了他们的名字。当以这种方式提到他们的名字时,他们表示教会成员。教会成员不仅是指教会本身,还指属于教会的一切。它是一个统称,包含凡属教会之物,如前面对上古教会的阐述,它被称为“人”(64, 339, 477-479节),以及按名提及的其它教会。因此,“挪亚”和“闪、含、雅弗”表示整体上凡属于这个教会和源自它的众教会之物。
这是圣言所用的说话风格和方式。例如,当先知书提到犹大时,它通常表示属天教会,或凡属该教会之物;当提到以色列时,它通常表示属灵教会,或凡属该教会之物;当提到雅各时,它表示外在教会。因为每个教会成员都既有教会的内在方面,也有它的外在方面;内在是真教会所在之处,而外在是源于内在的东西,这后者就是雅各。
当按名提到人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以一种代表的方式与主的国有关。主是唯一的人,是其国度的全部。由于教会是主在地上的国,所以唯独主是教会的全部。教会的全部是爱或仁;因此,一个人,或也可说一个按名被提及的人,表示爱或仁,也就是教会的全部。在这种情况下,“妻子”简单地表示来自它的教会,此处就是这种情况。至于“闪、含、雅弗”表示哪种教会,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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