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4

Faith64.(2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属天的奥秘 #7503

7503.“就是在马

7503.“就是在马、驴、骆驼”表关于信之真理的理性概念和记忆知识。这从“马”、“驴”和“骆驼”的含义清楚可知:“马”是指理性概念(2761, 2762, 3217, 5321, 6125, 6534节);“驴”是指服务于心智的理解力部分的观念,因而也指记忆知识(5492, 7024节);“骆驼”是指总体上的记忆知识(3048, 3071, 3143, 3145节)。这三种动物表示属于心智的理解力部分的事物;属于牛群和羊群的其它动物表示属于意愿部分的事物。就理解力部分而言,它就是那接受信之真理的部分。因为理解力是内视,内视被天堂之光光照;并且理解力在何等程度上被光照,此人在阅读圣言时,就在何等程度上洞察、看见并承认信之真理。这解释了为何那些拥有对信之真理的感知之人被称为聪明和智慧人,还被称为被光照的。理解力部分是信之真理的接受者(参看5114, 6125, 62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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