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7205.“我要用伸出来的膀臂救赎你们”表凭神性能力从地狱领出来。这从“救赎”和“伸出来的膀臂”的含义清楚可知:“救赎”是指从地狱领出来,因为“救赎”论及奴役、邪恶和死亡,人们从这些东西中得以释放,好叫他们从地狱得以释放,主就其神性人身而言,被称为“救赎主”(参看6281节);“伸出来的膀臂”是指神性能力。“膀臂”表示能力(参看478, 4931, 4932, 4934, 4935节),但“伸出来的膀臂”之所以表示全能或神性能力,是因为在天堂,当一个膀臂看上去伸出来时,它代表来自神性的能力。然而,当它没有伸出来,只是弯曲时,所表示的是一般意义上的能力。这解释了为何在圣言中,神性能力经常用“伸出来的膀臂”和“大能的手”来表达,如在这些经文:
我用大能和伸出来的膀臂,创造大地和地面上的人、牲畜。(耶利米书27:5)
又:
主耶和华啊,看哪,你曾用大能和伸出来的膀臂创造天地,在你没神奇的事;用神迹奇事和大能的手并伸出来的膀臂,领你的百姓以色列从埃及地领出来。(耶利米书32:17, 21)
以西结书:
我必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将你们从万民中领出来,从你们分散到的各地聚集你们。(以西结书20:34)
诗篇:
祂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领以色列人从埃及人中间出来。(诗篇136:11, 12)
另外也可参看申命记(4:34; 5:15; 7:19; 9:29; 11:2; 26:8),列王纪上(8:42),列王纪下(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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