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7056.“他就去,在神的山遇见摩西”表在那里的爱之良善里面的一种结合。这从“遇见”和“神的山”的含义清楚可知:“遇见”是指结合,如刚才所述(7054节);“神的山”是指神性之爱的良善(参看6829节)。此中情形是这样:直接从神性发出的真理与间接发出的真理只在良善里面才有可能结合,因为良善是它的真正土壤。真理是种子,只在良善里面如同在自己的土壤里面生长,在别处不会生长。此外,良善是真理的真正灵魂;真理若要成为真理,必须从良善获得自己的存在和生命。
直接从神性发出的真理被称为真理,但它本身是良善,因为它从神性良善发出;不过,从神来的一切真理都与良善联结。它之所以被称为真理,是因为在天堂,它显为光;但这光就像春天的光,与温暖结合的春光给地上的万物带来生命。由此也可以看出,直接从神性发出的真理与间接发出的真理只可能在良善里面结合;因此,除非一个人为了真理,尤其为了良善,因而为了生活而对真理有一种情感,否则是不可能结合的。因为那时这个人处于良善。
从以下考虑可以进一步知道这种结合的性质:直接从神性发出的真理进入人的意愿,这是真理所取的道路;但间接从神性发出的真理进入人的理解力;因此,结合是无法实现的,除非意愿与理解力行如一体,也就是说,除非意愿渴望良善,理解力用真理来确认良善。因此,当这两种真理结合在一起时,主看似同在,祂的同在也被感知到。但当它们没有结合时,主可以说不存在;但祂的不存在感知不到,除非从某种感知知道祂的同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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