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4

Faith64.(2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属天的奥秘 #7032

7032.“我却要使

7032.“我却要使他的心刚硬,他必不放百姓走”表顽固,因而仍不释放。这从“刚硬”、“心”和“不放百姓走”的含义清楚可知:“刚硬”是指顽固;“心”是指意愿(参看2930, 3888节),因此,此处这些话表示源于意愿,因而源于作恶之乐的顽固,因为存在于意愿里的东西是令人快乐的,而令人快乐的东西源于人所拥有的爱;“不放百姓走”是指不愿释放的顽固,因而是指仍不释放。在此处和下文,经上都说到“耶和华使法老的心刚硬”。这种说法是基于表象和对神性的普遍观念,即一切事都是祂做的。不过,理解这句话,和理解将邪恶、怒气、烈怒、毁灭,以及许多其它类似事物归于耶和华或主是一样的(参看2447, 6071, 6991, 6997节)。
  至于那些陷入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以及陷入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的顽固,要知道,这种顽固具有这样的性质,它是无法描述的。他们从不停止,除非他们被严厉的惩罚和由此而来的恐惧吓倒;劝诫和威胁没有任何效果,因为对他们来说,生命的快乐在于作恶,这是他们活在世上时所获得的一种快乐;尤其因为他们只爱自己,不爱他们的邻舍,因而没有任何基督教的仁爱。由于这种人不允许自己被主引导,所以他们出于自己自私的意愿行事,而这意愿就是由于遗传和他们的实际生活所导致的邪恶。出于自己自私的意愿行事就是出于对邪恶的爱作恶,因为凡来自意愿的,皆来自爱。他们作恶的快乐源于这爱,并且这快乐在他们里面掌权到何等程度,顽固在他们里面掌权就到何等程度。
  这一事实在世上并不明显,因为在世上,他们受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约束;害怕他们若公然作恶,就会丧失名声,从而丧失利益和地位。此外,法律和丧命的恐惧也会约束他们。但是,如果这些约束不存在,他们就会急于毁灭凡不偏向他们的人,掠夺所有人的财物,无情地杀害任何人。这就是人内在的样子,也就是他在灵方面的样子,无论他在世上如何表现得不是这样。这一点从来世的人很清楚地看出来,因为那时,外在事物从那些在世时像这样的人身上被夺走,他们只剩下自己的意愿,因而剩下自己的爱。当他们剩下这些东西时,没有什么比作恶更令他们快乐的了。他们还以如此顽固的意志作恶,以致他们从不停止,如前所述,除非他们受到惩罚,然后沉入地狱。由此可以看出一个没有对邻之仁的人是什么样子;还可以看出,每个人的生活在等待着他,这生活不是他作为公民在世上的那种看得见的外在生活,而是他在世上的那种内在的、看不见的属灵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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