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4

Faith64.(2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属天的奥秘 #7026

7026.“摩西手里

7026.“摩西手里拿着神的杖”表这些事物来自神性能力。这从“杖”的含义清楚可知,“杖”是指能力(4013, 4015, 4876, 4936节),因此“神的杖”表示神性能力。从前面(7011节)可以看出:“杖”表示属世层的能力,“手”表示属灵层的能力,属世层从属灵层获得自己的能力;因此,“杖”在手里时表示能力。“杖”表示能力源于来世的代表,因为在来世,那些行巫术的人看似拿着杖,也是用来给他们提供能力的。这也解释了为何埃及的术士有杖,他们用来行看似神迹的事;古人由此在他们的著作中处处将杖赋予巫师或术士。由此可见,“杖”是代表能力的一个象征,还有一个直接的对应关系,因为杖是实际行使能力所用的工具。但在巫师或术士当中,这是滥用对应关系,除了在他们所在的地狱里之外,完全无效,并且只在这些地狱有效,因为幻觉和诡诈在那里掌权。由于杖与能力之间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故摩西被吩咐把杖拿在手中,用它来行神迹。也由于同样的原因,国王也有权杖,它是一根短棒,为王权的标志。杖与能力的对应关系源于以下事实:杖或棍子支撑手和臂,因而同时支撑身体,而在大人里面,手和臂对应于能力(878, 3387, 4931-4937, 5327, 5328, 5544, 6947, 70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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