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66.圣言主要有四种写作风格。第一种是上古教会的风格。在他们的表达方式中,当提到尘世和世俗事物时,他们就会思想这些事物所代表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因此,他们不仅通过代表来表达他们自己,还让它们活起来,按准历史顺序排列它们;这种做法给予他们极大的快乐。这就是哈拿发预言时的风格,他说:
说高的!说高的!让古时之物从你的口而出。(撒母耳记上2:3)
大卫诗篇称这些代表为“古时的谜语”(诗篇78:2, 3, 4)。摩西从上古教会的后代那里获得关于创造,伊甸园等等,直到亚伯兰时代的细节。
第二种是历史风格。从亚伯兰时代往后的摩西五经,以及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和列王纪都使用这种风格。在这些书卷中,历史事件和出现在字义上的一样;然而,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它们在内义上都包含完全不同的事物。蒙主的神性怜悯,下文将依次解释这层含义。
第三种是预言风格。这种风格是从上古教会最为推崇的写作方式中生出的。然而,这种预言风格缺乏连贯性,也没有采取上古风格所用的那种准历史形式。相反,它支离破碎,若不在内义层面,几乎永远无法理解;内义包含极深的奥秘,优美连贯,涉及外在人和内在人,还涉及教会的许多状态,以及天堂本身,在至内在意义上则涉及主。
第四种是大卫诗篇的风格。这种风格介于预言风格和人们通常的说话方式之间。诗篇的内义以作为王时的大卫这个人物论述主。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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