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6584.“玛拿西的儿子玛吉的儿子”表就其意愿及其衍生物而言。这从“玛拿西”的代表,以及他的“儿子”和“儿子的儿子”的含义清楚可知:“玛拿西”是指教会的意愿(参看5351, 5353, 5354, 6222, 6238, 6267, 6296节);“儿子”和“儿子的儿子”,即此处“玛吉的儿子”,是指衍生物(6583节)。“玛吉的儿子”所表示的教会意愿的衍生物是指与真理结合的良善,因而也指源于良善的真理,因为源于良善的真理是良善的形式。“玛吉的儿子”表示与真理结合的良善,这一点由他们“生养在约瑟的膝上”来表示,如下文所述;他们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这一点可见于士师记:
立法者从玛吉下来。(士师记5:14)
“立法者”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637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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