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6352.“西缅和利未是弟兄”表意愿中的信,以及仁,但此处是指对立面,因为他们表示与仁分离之信。这从“西缅”和“利未”的代表清楚可知:“西缅”是指意愿中的信(参看3869-3872, 4497, 4502, 4503, 5482, 5626, 5630节);“利未”是指仁爱(3875, 3877节),但在此是指对立面,因为他们表示与仁分离之信。因为当这信由“流便”来代表(这从对第4节经文的解释明显看出来)时,可推知“西缅和利未”代表意愿中没有信,因而没有任何仁;这些东西的缺乏是由他们最初的原因所导致的一系列后果。因此,“西缅”代表意愿中的虚假,“利未”代表行为中的邪恶,因为这些都是意愿中的信,以及仁的对立面。西缅和利未受诅证明此处所表示的是这些对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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