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6247.“以法他就是伯利恒”表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对真理与良善的新情感的状态。这从“伯利恒”的含义清楚可知,“伯利恒”是指处于一种新状态的属天层的属灵层(参看4594节),因而是指一种对真理与良善的新情感的状态。因为属天层的属灵层是良善之真理,因而是对源于良善的真理之情感。有必要说一说本节在内义上的内容是怎么回事。所论述的主题是弃绝之前对真理的情感,接受一种新的情感。当人正在重生时,之前对真理的情感存在;但一旦他已经重生,后一种情感,即一种新的情感存在。在前一种状态下,此人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因为他想变得聪明;但在后一种状态下,他想变得智慧;或也可说,在前一种状态下,他出于教义而拥有对真理的一种情感;但在后一种状态下,他出于生活而拥有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当出于教义时,他从真理看良善;但当出于生活时,他从良善看真理。因此,后一种状态是前一种状态的反转。由于这个原因,当人正在重生时,前一种状态被弃绝,后一种状态,即一种新状态被接受。此外,相对于后一种新状态,前一种状态是不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教义为了变得聪明而拥有对真理的一种情感时,他同时也被名声和荣耀所感染。这种情感不可避免地存在于前一种状态,它的存在也是被准许的,以便它能进入下一个状态,因为人就具有这种性质。但当他出于生活而对真理拥有一种情感时,就会弃绝作为他目的的荣耀和名声,转而接受生活的良善,也就是对邻之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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