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4

Faith64.(2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属天的奥秘 #5993

5993.由此可见,

5993.由此可见,为与灵界接触,一个人必须有两个来自地狱的灵人,两位来自天堂的天使与他相联;没有他们,此人根本不会有任何生命。事实上,人绝无可能如缺乏理性的动物那样(如前所述5850节)从普遍流注中获得自己的生命,因为他的整个生命都违反次序。人既处于这种状态,那么若只受普遍流注作用,必然只受地狱作用,不受天堂作用。他若不受天堂作用,就不会有任何内在生命,因而没有诸如人类所拥有的那种思维和意愿的生命,甚至没有诸如一个动物所拥有的那种生命。因为人生来不会运用理性,若不通过来自天堂的流注,就无法被引入理性。
  综上所述,也可以清楚看出,一个人若不通过来自地狱的灵人与地狱交流,就无法存活,因为他通过遗传从父母所获得的整个生命,以及他从自己的东西中所添加的一切,都是由爱自己爱世界,而不是爱邻,更不是爱神构成的。人从他自己的东西所获得的整个生命都是由爱自己爱世界构成的,相应地是由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以及对凡不偏向他之人的仇恨和报复构成,故而也由残忍构成;因为凡对他人心怀仇恨的人都想杀害他们,以毁灭他人为最大快乐。像这样的灵人不可能来自其它任何地方,只能来自地狱。除非这些灵人粘附于这些邪恶,除非一个人照他生命的快乐被他们引导,否则,他绝无可能被转向天堂。一开始,他的实际快乐本身被用来转移他;这些快乐也被用来将他置于自由的状态,从而最终赋予他选择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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