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5945.“从埃及地带着车辆去”表属记忆知识的教义事物。这从“埃及地”和“车辆”(carts)的含义清楚可知:“埃及地”是指记忆知识,如前所述;“车辆”是指教义事物。在圣言中,凡论述埃及的地方,都会提到战车(Chariots)和马。在那里,“战车”表示教义事物,有时表示假的教义事物,有时表示真的教义事物;而“马”表示理性概念,同样表示真、假两个意义上的。“战车”是指教义事物(参看5321节)。那里的“车辆”(carts)也一样,只是“车辆”(carts)表示属记忆知识的教义事物。属记忆知识的教义事物是指取自圣言字义的教义,尤其服务于那些第一次被引入教会所拥有的内层真理,就是诸如先向寡妇、孤儿和街上的穷人行善的那类教导之人。其它这类宗教教导则包含在十诫中。这些和许多其它教导就是属记忆知识的教义事物,由“埃及的车辆”来表示。这类教义事物因是一个人最先学到的东西,故后来作为一个基础而服务于他;因为当向更内在的教导发展时,最先学到的这些东西就变成最后和最低的。此外,属天和属灵事物实际上就在它们里面终止,因为它们可以说就立足并停歇于最先学到的教义事物之上。因为灵界可以说有其栽植于自然界的双脚和脚底;就人的属灵生命而言,他也有其栽植在属记忆知识的教义事物之上的双脚。圣言的内义以同样的方式停歇于它的字义之上。表示这些教义事物的“车辆”(carts)只在圣言极少数地方提到。在原文,经上提到了“车辆”这个词,在那里,经上说约柜就放在这样的车辆上(撒母耳记上6:7, 8;撒母耳记下6:3);以及当奉到帐幕前时(民数记7:3)。之所以用这个词,是因为“约柜”表示天堂(3478节),它就立足并停歇于属记忆知识的教义事物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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