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5461.“可以留你们中间的一个兄弟囚在那看守所屋子里”表意愿中的信必须被分离出去。这从“西缅”的代表和“囚在那看守所屋子里”的含义清楚可知:“西缅”,即他们“中间要被囚禁的那一个兄弟”(42:24),是指意愿中的信(参看3869-3872, 4497, 4502-4503节);“囚在那看守所屋子里”是指被分离出去(5083, 5101, 5452, 5456节)。此中情形是这样:当意愿中的信,或说渴望将真理付诸实践的意愿与那些处于教会真理的人分离时,在这种情况下,与神性的联结如此微弱,以致它不过是一种意识。
对已重生的人来说,神性从主流入良善,并由此流入真理;或也可说,流入他的意愿,并由此流入他的理解力。所以,处于信之真理的人从主接受良善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在其心智的理解力部分中为他形成一个新的意愿(至于为何在理解力部分,可参看927, 1023, 1043, 1044, 2256, 4328, 4493, 5113节),并且流入那里,产生对行善,也就是向邻舍施行仁爱的情感。由此可见“西缅”所代表的意愿中的信在居间层,即“便雅悯”出现之前被分离出去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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